简化申报手续、提高通关效率
允许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
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
海关监管代码1039,即“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对市场集聚区的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并允许采用人民币结算。
均针对数量少、品种多、批次多的小商品
随附的商品清单所列品种在10种以上可实行简化申报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商品,增值税免征不退
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或其代理出口的市场经营户个人都可收结汇
出口商检闭环管理,实现商品记录的完整与可追溯
提升贸易便利化
可享受海关24小时全程电子通关、简化申报、智能卡口验放、出口商品增值税征/退管理方式简化等便利化举措。
降低外贸风险和成本
可在市场所在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市场经营户无须将商品运至口岸海关再办理通关,不仅能降低物流成本,并能提前办理通关手续。
共享贸易平台
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共享式的商贸流通和对外贸易大平台,构筑对接国际市场的便利通道,增强我国小商品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解决小商品出口瓶颈
贸易采购方式具有贸易规范化、贸易主体本地化等特征,有利于建立质量溯源体系,解决小商品出口瓶颈,推动贸易发展。